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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宣城开放大学 发布日期:2017-10-26 14:37:50 浏览数:741 【打印】 【关闭】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和安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与共享,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建立多种形式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层次学历继续教育之间的转换通道,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平台,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创新机制、突出改革、加快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畅通不同类型层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际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构建适应安徽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学分认定和转换体系,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务实高效、分步实施,到2020年,全省高校建立继续教育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建成安徽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立健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加强优质继续教育资源建设,推进共建共享,扩大开放与应用,建立完善的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为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力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高校主体,政府主导。高等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实际,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改革,自主确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范围、标准和办法。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统筹继续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为安徽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

——坚持学习者中心,实质等效。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立足园区平台,认定和转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学分综合考察学习者所体现的知识、能力及水平等因素,严格质量标准,确保符合学分认定主体要求。

——坚持资源共享,规范有序。拓展园区管理与服务职能,建设学分银行,制定公开透明的转换程序完善严格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1. 主要内容

        实施园区内首批课程共建共享

    依托园区,推动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共建共享,不断丰富课程超市,向学习者提供服务。共建的学前教育、护理学和会计学等三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课程首先进入共享课程超市;高校必须将财政资助建设资源的课程推送至共享课程超市,要将能够体现本校特色的其他专业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推送至共享课程超市。对共享课程超市内的课程,经专家遴选,推送至优质课程库,不断丰富优质课程库资源

        园区内高校要不断丰富共享课程超市内的课程资源,可先在同层次、同类型高校间开展课程共建共享,再拓展到园区内各层次、类型高校间的课程共建共享,逐步推动高校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课程共建共享。

    )制定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

    高校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的主体,在园区内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课程或学分的单方认定、互认和公认实现转换高校要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学分认定和转换细则,并指导学习者在园区共享课程超市和优质课程库进行自主选课。

    高校对于共享课程超市中的课程或学分进行单方认定、互认和转换,对于优质课程库中的课程或学分进行公认和转换。园区制定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流程,为高校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平台支撑、支持服务和过程记录。

    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银行

    依托园区开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学习者基础信息库、共享课程超市、优质课程库、自主选课子系统、学习成果库、学分认定子系统、学分转换子系统,实现学习者学分认定、积累、转换等功能。制定学分银行运行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高校依托学分银行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依托学分银行,学习者向高校提出课程学分认定、转换申请;高校根据本校的学分认定和转换细则进行认定和转换,并将结果反馈学习者。

    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改革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高校依法依规自主办学的权利,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与学分制配套的弹性学制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注册制、自主选课制、学历学位授予办法,修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收费办法,不断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

    (五)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制定园区平台课程准入标准,建立安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发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评价系统,建立继续教育学习质量第三方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

    1.省教育厅指导园区制定平台课程准入标准,建立安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2.2017年底前,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须全部入驻园区,各高校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底前高校要将学前教育、护理学、会计学专业共建课程资源课程推送至共享课程超市;要将利用财政资助建设资源的课程推送至课程超市;要有计划将能够体现本校特色的其他专业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推送至共享课程超市高校指导学习者在园区共享课程超市选课,并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3.2017年底前,园区制定并发布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服务流程。2018年底前,园区开发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评价系统,完成学分银行学习者基础信息库、共享课程超市、优质课程库学习成果库、自主选课子系统、学分认定子系统、学分转换子系统功能开发并投入使用

    (二)第二阶段(2019年底前

    4.省教育厅指导实施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远程化教学过程质量评价和监控,适时发布质量报告,总结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经验改进完善并辐射推广。

    5.高校要将更多的能够体现本校特色的专业课程推送至共享课程超市,推动学习者自主选课,不断完善学分认定和转换配套制度,持续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6.自2019年起,每年12月底前,园区组织专家对共享课程超市内的课程进行遴选,选推优质课程进入优质课程库,不断丰富优质课程资源

    (三)第三阶段(2020年底前

    7.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共享课程学习质量第三方评价体系,启动第三方评价工作,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8.高校全面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探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之间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9.园区建成功能完备的继续教育学分银行,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保障措施

    )组织和制度保障

    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全省高校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高校要明确学校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的工作职能与责任,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园区充分发挥管理机构的作用,围绕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积极开展学分制改革、学分认定和转换等方面的并提供政策咨询,为高校稳步有序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提供服务

  2. 经费和政策保障

        省教育行政部门综合施策,研究激励机制和推进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有效对接安徽高校数字图书馆和网络课程中心,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为园区平台软硬件环境建设及功能拓展提供保障,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高校要建立健全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建设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学生主动性,要将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共享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活动等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考核,要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方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为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改革、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技术和服务保障

    各高校要主动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教师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习者转变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园区要持续拓展服务功能,为学分银行提供技术保障,优化学分认定转换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畅通渠道,推进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创造良好的软硬件支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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